《李喬小說─孤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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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海天萬里(12)

  ——台灣食米分配ke制度,對昭和十六年(1941)開始,分配ke數量一直改變,越改越少。Liá下係重勞動者三合五勺,輕勞動者二合五勺。近來傳講,liá個分量還oi再減。

  (案:「一合」係十分之一升,「一勺」係十分之一合)

  至於蕃薯方面,今年2月5日頒佈了:「甘藷管理要綱」——其中規定,全省各地生產ke蕃薯,做m̀得私自越過街庄買賣,違背者,用觸犯「戰時糧食管制要綱」論處,liá係當重ke犯罪行為。

  至於查緝ke工作,依據同日頒佈ke「收購甘藷檢查要綱」規定,除巡查大人lâu庄役場「建築科」官員外,主要係各地保正,甲長負責。

  「Liá下,我m̀賣,他teû也m̀買——就當做無 liá件事,做得無?」阿漢婆講。

  「M̀過,m̀過明明我當場抓到哇。」

  「有mak-ke證據?」明成端tén茶盤,拿tén茶壺,一行到廳下門口就頂上來。

  「你交貨,他teû也交了錢,liá m̀夠嗎?」

  「好了,明成。」阿漢婆向陳乾講:「甲長大人,你就做m̀得闔一隻眼?我m̀成交就係嘛。」

  「Liá個……事實上你teû成交哇。」

  「我退錢嘛。」明青講。

  「蕃薯我m̀扛走就係。」

  「M̀過,m̀過往後我樣仔辦事?」陳乾還係不依。

  「唉!甲長大人,你就高抬貴手吧。又m̀ 係犯mak-ke大罪?假使分配ke米再多一sit,má人還會爬山越嶺來買蕃薯?」

  「我,我還係m̀敢……」

  甲長大人最尾還係m̀放過他teû。結果買賣雙方都pûn登記名姓、地址;兩擔蕃薯還pûn人扣留,講係做證據之用。Án-ngiòng一來,明成liá個「旱雷」發威啦。

  「姓陳ke !靠你勢頭!兩擔蕃薯就送你,存tén做喪事用吧!」

  「明成,算了。」哥哥制止他。

  「你講mak-ke?」陳乾好像無聽識。

  「我講屌你阿姆!三腳仔!」

  「明成,同我惦惦!」

  阿姆站起來,阿姆面色都變lè.明成頓時低頭束手,m̀敢再講mak-ke, 還一直勸阿姆m̀好發譴。